黄磷矿竞标公告
尊敬的客商:
瓮福集团营销中心组织瓮福磷矿黄磷规格矿竞价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竞标产品:
名称 |
五氧化二磷% |
二氧化硅% |
黄磷规格矿 |
26 |
14 |
2、数量及竞标方式:
2.1本次竞价分三个标段,每个标选一家客商中标,标一3000吨、标二2000吨、标三1000吨,客商每个标均可分别投标报价参与竞标,即三个标段不限制客商投标,可全参与也可选择相应标段参与竞标。
2.2各标段设密封最低拦标价,在开标日公布,竞标方报价低于相应标段最低拦标价,则竞标方相应标段为废标;全体竞标方报价均低于相应标段最低拦标价,则此标段竞标取消。
3、标的物、交货地
3.1标的物:黄磷规格矿。
3.2交货地:贵州省福泉市瓮福磷矿货场
4、竞价保证金
4.1竞价保证金金额:10万元(现汇)
收款帐户名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浦路支行
帐号:2402070419024100188
联行号:102701001337
4.2有采购意向的客商须于竞价销售开标前一天将竞价保证金汇至上述指定帐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汇款项用途(瓮福黄磷矿竞价保证金),如因所汇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竞价无效等后果由客商自行承担。
3.未中标者所交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次月以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5、投标文件要求:
5.1客商按照公告要求将以下资料密封送达或邮寄至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57号磷化大厦(收件人:袁俊15117840230)。
客商提交资质资料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资料:报价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或图片、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1)、竞标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各一份。注:未列入瓮福集团矿产品销售客商名单的投标主体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5.2所报价格为矿山货场价(含税)。
5.3报价表上应按要求填写竞标方公司全称并签字盖章。
5.4竞标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取消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6:30。
7、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由瓮福营销中心提前一天告知)。
8、其他告知事项
8.1竞标方若出现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条件的、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任一情形时,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2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3),中标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招标方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磷规格矿投标书
投标单位(盖章): 时间:
名称 |
指标 |
标段一 |
标段二 |
标段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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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吨) |
含税单价(元/吨) |
总价(万元) |
数量(吨) |
含税单价(元/吨) |
总价(万元) |
数量(吨) |
含税单价(元/吨) |
总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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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磷规格矿 |
五氧化二磷:26%;二氧化硅:14%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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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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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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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2:
瓮福集团黄磷矿竞标承诺书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为了参与市场竞争,达到与贵公司共同发展及获得双赢的目的,以诚实信用、遵纪守法为基本准则,我单位对报名参与此次黄磷矿竞价销售行为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已通过第三方平台知悉贵公司的《黄磷矿竞价公告》及相关要求。
二、我单位对此次竞价标的物的信息及品质已十分清楚,经认真分析,并独立作出竞买判断,对此次竞买充满信心,如我单位对磷矿石品质判断存在误差,自愿承担责任。
三、我单位承诺做到诚实信用、遵纪守法,保证不做串标、围标以及商业贿赂等危害其他竞买人和贵公司利益的事情,一经查实出现违规,自愿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四、我单位已十分清楚需在竞标前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保证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按公告要求与贵公司签署《磷矿产品买卖合同》,同时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货款,若我单位发生不履约或违约的行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且愿意接受不退还竞标保证金的处罚。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磷 矿 产 品 买 卖 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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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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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贵州 贵阳市南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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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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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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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含税单价、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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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 |
数量(吨) |
含税单价(元/吨) |
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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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石 |
黄磷矿 |
P2O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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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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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1、卖方提供的磷矿石以P2O5=26%为计价基准,P2O5每增减0.1%,合同结算单价相应增减5元/吨。2、质量以卖方化验为结算依据,买方复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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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卖方根据买方货款到账情况及买方发运要求,并结合自身生产情况安排发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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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提)货地点:卖方矿山货场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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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买方自行组织运输。交货前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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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数量以卖方磅房过磅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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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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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六款验收,卖方在矿石货场或磅房取样化验,买方参与,留样封存。如有质量争议,买方需在发货后10日内向卖方提出质量重检申请,将封存样送交双方认可的有化验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化验,第三方化验结果与矿山化验结果差异小于等于0.5%,则以矿山化验结果结算;第三方化验结果与矿山化验结果差异大于0.5%,则以第三方化验结果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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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款的支付以银行现汇为主,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比例不能超过总支付款项的20%;卖方开具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结算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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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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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违约责任:合同生效10个工作日内,若买方未全额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预付货款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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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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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本合同签订后买方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预付货款;4、双方保证对本次合同价格予以保密,未经卖方同意,买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合同价格,若买方违反保密义务,则卖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买方赔偿相应损失,保密期限为壹年;5、必须严格遵守买卖双方签订的《廉洁承诺书》,否则将按照《廉洁承诺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到期自动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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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
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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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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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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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贵阳市市南路57号磷化大厦18楼 |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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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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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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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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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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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浦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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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2402070419024100188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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